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04,044,46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44.8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4 人,代表股份 6,670,6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 16,623,2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52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7,056,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25%;
反对 3,518,7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5%;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64,6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7,064,4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51%;
反对 3,512,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4%;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7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6,981,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83%;
反对 3,595,6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2%;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6,957,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06%;
反对 3,635,4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0%;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865,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6,914,1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7%;
反对 3,702,4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6%;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822,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6,999,7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43%;
反对 3,587,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7%;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购买 2026 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7,043,7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84%;
反对 3,567,5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2%;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51,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7,014,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90%;
反对 3,519,7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8%;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22,6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7,083,7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13%;
反对 3,542,2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0%;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991,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6,961,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19%;
反对 3,576,4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0%;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869,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迎春、毛碧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