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157 人,代表股份数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5,188,75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24,516,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27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24,566,67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24,516,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74%。
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表决情况:同意 129,60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61,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2%;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24,6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6%;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质磊、路忠林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0,132,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2,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6%;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9,62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2,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质磊、路忠林、崔海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8,580,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2%;反对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4%;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3,55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少华、李质磊、路忠林、崔海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5,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6%;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4,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5,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8%;反对 8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6%;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4,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6%;反对 8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9%;弃权 7,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8,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3%;反对 7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1%;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9%;弃权 9,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4%;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59,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9,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4%;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5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5%;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57,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7,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3%;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58,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8,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0%;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7%;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5%;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质磊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46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7%;反对 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2%;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4,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75,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8%;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7%;反对 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2%;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9,61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48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7%;反对 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上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作述职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