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1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61 奇安信 2026/5/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4)。单独持有公司3.26%股份的股东天津奇安叁号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叁号”)在2026 年 5 月 7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作为单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何佳先
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奇安叁号拟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作为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何佳先生的简历等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015)。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无需累积投票,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
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酬确认与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7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 关 公 告 及 文 件 已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议案 8 相关公告已于 2026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吴云坤先生、杨洪鹏先生、齐向东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
议案 5 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更新)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更新)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