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 丽岛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9: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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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 127 号丽岛新材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
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
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
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
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
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
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14 个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董事、
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
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
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现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汇报。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壮大,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但与此同时,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
行业产能过剩及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依然突出,经济持续回升仍面临不少困难与
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扩展新市场”的年度工作主题,继续
聚焦和强化铝材加工主业发展,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
展现了较好的经营韧性。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下,公司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进一
步全面深耕铝加工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74 亿元,同比上升
  (一)加快新市场拓展
  在国内市场,公司加强与大型建筑企业、食品企业的合作,通过参与重点项
目投标、举办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稳步推进新
产能规划落地,进一步延伸铝加工产业链,推动产业链的布局。
  在国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客户,参加国际行业展会,依托“一带一路”倡
议谋求发展。
  公司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加强与新客户沟通与互动,及时了解客
户需求,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针对重点客户,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从产品
设计、生产到售后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加大产品研发与创新
  公司立足于高端铝材加工领域积累的深厚底蕴与产业资源优势,加快铝产业
链优化升级步伐,重点抓好绿色低碳转型、产品技改升级和产品研发,加速高质
量高性能铝材的研发与生产,使其成为业务板块新支柱。公司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坚持立足主业,走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战略,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
新颖、科技含量高的高端铝带箔材等。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重点在推进
新能源集流体材料、阳极氧化铝材、建筑内外墙功能型材料以及石化等材料领域
持续发力,加快功能性产品推进,持续释放产能,加速高端领域应用拓展。瞄准
新能源、环保、储能等前沿阵地,公司持续扩容高附加值产品产能,匠心打造多
层次、高端化产品矩阵,以差异化、高品质产品夯实发展底座,不断拓宽行业领
先优势护城河,牢牢把控发展主导权。
  (三)节能降本增效益
  为满足市场需求增长,积极应对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高速增长导致的电池
铝箔需求激增。公司积极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生
产效率和公司铝板带箔材产能。同时着力提升产品良率,并调整优化产品系列结
构。通过合理规划,公司在不同区域市场的供应能力得到增强,市场响应速度加
快。
  公司同时加强成本管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物流配送等环节入手,
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
集中采购、优化采购渠道等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推行精
益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废品率;在物流配送方
面,整合物流资源,优化物流路线,降低物流成本。通过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
有效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
  (四)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加速产能爬坡
释放
  凭借在铝行业的多年深耕细作,积累的深厚沉淀,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
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公司积极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另一方面
向上游延伸了产业链,新增的铝带箔材生产线可以为公司目前的铝材深加工业务
提供铝材原材料,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
业布局,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也进
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升
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形成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从熔铸至涂炭,
全产业链全流程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报告期内,铝板带材箔的产
能进一步释放。
  (五)齐心合力迁新址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于龙城大道 1959 号的
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获得厂房征收补偿款为
办公室的拆迁款 119,000,000.00 元。公司现主要生产经营已搬迁至位于常州市
新龙路 127 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的厂区内(原生产基
地部分已用于出租,可实现公司存量资产的持续创收)。
  (六)积极资本运作,做好可转债的后续工作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告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简称为“丽岛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0”。上市日期:2023 年 12 月 5 日。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37.26 万元。
  公司将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增强持续发展
能力,积极利用资本平台,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二、2025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完善组织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性文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之间职责
分工明确、运作规范,形成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保障了公司各项生产经
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具体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和要求,不断规范和落实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能够
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会对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了 2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
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报告期内增选 1 名独立董
事及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确保决策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公允性。各位董事严格
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提
出专业、有益的意见与建议,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监管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熟悉并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监事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
开 3 次会议。结合《公司法》最新规定及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需要,2025 年 6 月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规范运行,全年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 3 名独
立董事组成,其中崔萍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
积极出席各次会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
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发表了相关事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
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会和内部管理机
构独立运作,未发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等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 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实现相互之间的良性沟通,共同推动
公司持续、快速、稳健的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相关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
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对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作为国内彩涂铝加工行业标杆企业,深入贯彻新思想、新理念,持续推
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提升高端产品市场占比。公司紧抓新能源
及新型储能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积极拓展电池铝箔、涂碳箔等新能源领域产品
线,不断提升行业地位与市场占有率。同时,依托全产业链品质管控优势(从熔
铸到复合全程可控、品质可追溯),全力打造先进的建筑装饰、食品包装、新能
源材料等领域的优质铝材加工企业形象,推动公司尽快实现向高端制造的战略转
型。
  加速技术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
障。吸引和培养一批行业内专业人才,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研发
团队。充分利用外部科研资源,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针对新能源、医用包
装、食品包装等领域对材料高性能的需求,研发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且轻量
化的新型铝合金材料。结合电子、新能源等行业发展趋势,研发具有特殊功能的
铝基复合材料。开发具备良好性能的铝基复合材料,满足产业对新材料的需求。
顺应全球环保趋势,研发可降解、低污染的铝加工产品。引入先进的自动化设备
和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监控和精准控制。采用智能传感器实时
监测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产品质量参数等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
自动调整生产工艺参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拓展市场寻求发展:密切关注建筑行业政策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加强与大
型建筑装饰企业、设计院的合作。针对建筑市场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需求,
推出具有隔热、保温、防火等功能的高性能建筑用铝产品,参与大型建筑项目的
招投标,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公司产品在建筑市场的占有率。与知
名食品包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不同需求,开发定制化的铝包装
产品。加大对电子领域用铝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快
速发展的机遇,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电池用铝市场。开展深入的国际市场调研,
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政策法规、贸易环境等情况,确定重点拓展新
的国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形势和政策变化,加强
与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贸易摩擦。优化产品结构,提高
产品附加值,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和管理,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
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公司积极部署太阳能屋顶发电系统,充分利
用厂房屋顶资源,提升清洁能源自给率,在降低能源成本的同时减少碳排放。持
续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将绿色发
展理念贯穿于供应链管理全过程,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
绿色供应链建设。
  产业整合与协同发展:关注行业内具有发展潜力和互补优势的企业,选择在
产品种类、市场渠道、技术研发等方面与公司具有互补性的企业进行合作,实现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积极参与和推动铝加工
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与产业集群内其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原材料采购、技
术研发、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协同发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在
产业集群内,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共同应
对市场竞争和行业挑战。
  综上,公司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塑造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优势,做精做强铝材料产业链,使公司综合技术水平和
市场占有率位居市场前列;在公司彩涂铝材料产业链的基础上进行延链、补链、
拓链。大力发展铝合金及其他铝材料新产品,将公司建设成为行业领先的铝材新
材料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经营计划
  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产线要确
保效率攀升、效益提升、良品率提高,保障提质增效。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
服务”两大核心,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做优做大做强铝材加工。
  公司需发挥成本优势及市场地位优势,继续扩大现有产品市场份额;利用公
司产品技术创新优势,研发新型复合铝材,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利用公司成本
优势及现有渠道开辟并增加新产品市场份额。与头部客户签订战略供应协议,锁
定核心订单。针对新兴国家的基建要求,公司将联合设计院等提供一体化服务,
降低客户采购成本。聚焦高端化转型,重点拓展新能源电池箔、高性能复合铝材
等高附加值产品,力争高端产品营收占比提升。
  开拓新供应商,争取更优惠价格,预计降低采购成本。对老旧设备进行节能
改造,进一步降低能源成本。对现有生产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缩短生产周期。通
过精益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随着安徽丽岛工艺成熟度提升及产线运行日趋稳定,安徽丽岛的产能实现进
一步释放,良品率持续保持行业水平,为产品的一致性与稳定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立足这一优势,公司正稳步推进扩产计划,重点围绕电池铝箔、储能电池铝箔等
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产能布局,全力满足新能源、储能领域井喷增长的市场需求,
持续提升市场响应能力与行业竞争力。
  总之,公司将全力保障新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克服困难,抢抓市场机遇,为
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公司效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三:《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崔萍、黄阳、祝世超、魏佳眉(离任)已对其 2025 年度的各
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丽岛新材: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向股东会汇报。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丽岛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四:《关于<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交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顺利完成了 2025
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天健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及财务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建议续聘天健
为公司 2026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
续聘。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商议确定。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
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6-012)。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盈余公积 3,714,748.08 元,加上 2025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699,815,360.17 元,
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60,273,881.5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盈亏
情况、经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
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和
颁布的格式指引,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报告已于 2026 年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公司董事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
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号:2026-015)。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也包括授信银行开具保函和非授信银
行融资的业务。授信币种不仅包括人民币,也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外币。
贷款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
  新增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之日止。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在此授信范围内后续担
保的事项;并为办理上述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签署与上述银行之间关于
上述授信、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具体借款方面所有的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合同、协议、承诺函或声明书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 2026
年度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
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 万元(含存续担保余额)。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
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 2026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号: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拟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
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6-017)。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
开展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2,000 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外币。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江苏丽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
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
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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