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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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075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派
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日的公司总股本 1,471,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8.55%。综合考虑已实施的中
期分红 88,312,800.00 元后,公司 2025 年度全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1.69%。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
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471,88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北座 901
  咨询联系人:王建强、李彦霞
  咨询电话:010-62575817/18514685208
  传真电话:010-8288665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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