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186 名,代表股份 8,991,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57,630,5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9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5人,代表股份6,57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092%。
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28,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7%;反
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1%;弃权66,1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5,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9181%;反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467%;弃权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162,880,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8%;反
对1,260,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7%;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6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5.2766%;反对1,260,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0206%;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163,027,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3%;反
对1,109,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7%;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4,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9114%;反对1,10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390%;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163,040,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0%;反
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1%;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7,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7.0516%;反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467%;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联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徐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197,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64%;反对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4,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9114%;反对1,11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4168%;弃权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99,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3%;反
对1,1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7%;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86,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6000%;反对1,147,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7594%;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163,042,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0%;反
对1,12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8%;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7.0705%;反对1,124,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5058%;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162,99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8%;反
对1,118,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9%;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84,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5733%;反对1,118,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4346%;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史炳武、张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