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 291 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 9 号楼 3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元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8
人,代表股份 76,714,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168%。其中中小
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76,290,49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76,587,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052%;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19%;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537,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100%;反对 1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823%;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余景选先生、陈斐先生、宋永高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分别进行
了 2025 年度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 76,601,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079%;反对 1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9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53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551%;反对 1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172%;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536,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561%;反对 1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0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601,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079%;反对 1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9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