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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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4 楼电教室。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1 人,代表股份 122,082,81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4,863,16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8 人,代表股份 7,219,6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0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4 人,代表股份 7,357,6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8 人,代表股份 7,219,6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08%。
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446,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792%;反对 53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447,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799%;反对 53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447,0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792%;反对 55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471,3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53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6,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899%;反对 535,400 股,弃权 76,03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1,44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795%;反对 55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394,5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362%;反对 6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323,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779%;反对 71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1,464,0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32%;反对 54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38,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2%;反对 543,600 股,弃权 75,1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1,278,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415%;反对 73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53,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745%;反对 736,900 股,弃权 66,9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21,141,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6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1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111%;反对 884,300 股,弃权 56,663 股。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899,4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307%;反对 1,15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74,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166%;反对 1,150,400 股,弃权 32,963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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