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367,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44.6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81,8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15.1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9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085,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29.534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5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2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5374%。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现场出席 2 人,通讯出席 5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58,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
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1650%;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9%;
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8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0%;反
对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7.7081%;反对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35%;
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反
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7362%;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54%;
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5%;反
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7064%;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
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9,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
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5.5267%;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9%;
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0,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1%;反
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0200%;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7%;
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
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4378%;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54%;
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8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元、范骏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