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6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仅限于A股股东)
?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相关事宜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相关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分或紧随同日同地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之后
分或紧随同日同地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之后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招商局广场 B 座 11 层 1 号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为避免 A 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上对 A 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宜请
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98 中国外运 2026/5/22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三)在办公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到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
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
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授
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次
股东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
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招商局广场 B 座 10 层(邮编
电话:8610-52295720
传真:8610-52296519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6 年 5 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受托人应
按照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出的具体指示进行表决。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
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
股东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
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