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33 沪光股份 2026/5/12
二、 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14.12%股
份的股东金成成在2026 年 5 月 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
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
提案的函》,提议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
的《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调整前后对照表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普 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
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
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增加
对于超额完成业绩考核、以发明人
身份发明创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重大
专利技术、或对公司生产经营、形象声
誉作出积极个人贡献的普通职工,经总
经理提议并经董事长同意,计入绩效考
核,对该职工予以升职或现金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 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同。 并追溯适用至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不将原《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
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5 月 19 日
至2026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 1-6、8-12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7
为公司持股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成磊先生、成国华
先生和陈靖雯女士。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