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根据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第 十七 次会议决议,本人 潘跃晨 拟担任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作为候选人
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潘跃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