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8:08: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互为对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金融
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民海生物向
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
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7,492.86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泰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