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14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04 月 28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
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创科”)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东会审议。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衢州创科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3,905,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4%,一致行动人杭州
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畅昇”)持有航
新科技股份 1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衢州创科及
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畅昇合计持有 36,705,9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96%)。衢州创科提交的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5 年度股东会补充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 , 9:30-11:30 , 13:00-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公告。
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提案 11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提案 12 应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
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3),与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文虎、吴肖媛
电话:020-66350978
传真:020-66354007
电子邮箱:securities@hangxin.com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航新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
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航新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
(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备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姓名
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