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73.SZ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债券代码:524539.SZ 债券简称:25 清新 K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变动、中介机构变更、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
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
关公开信息、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
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
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
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一)事件一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于 4 月 30 日披露《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
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应由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及一
名职工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竹先生、唐华应
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浪先生(会
计专业人士)、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侯浩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分
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 7 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陈竹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9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住权。曾任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科
员,四川省委政法委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国科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深水
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陈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唐华应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5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
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派董事;四川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唐华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刘朝安先生,出生于 1956 年 3 月,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
勘测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
国际 A 级项目经理,AAPM 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电力设计院任职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华北电力设计
院专业科长、副处长及院长助理,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
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
公司董事长,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朝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700 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魏远先生,出生于 1955 年 11 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住权。历任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华银发电股份公司总经理;
唐山发电厂厂长,秦皇岛热电厂厂长。现任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董事。
截至目前,魏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刘浪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1 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
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分所部门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刘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刘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谢广明先生,出生于 1972 年,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
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现任北京大学先进制造与机器人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智能仿生机器人、机器人创新设计与应
用、仿生集群协作、复杂系统动力学与控制等。主持包括重点项目在内的多项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等多项
奖励。先后担任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智能物联系统建模与仿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生产力促进协会服务机器人专业委
员会委员等。担任《Mathemat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期刊主编,包括《Scientific
Reports》等多个期刊编委。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谢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谢广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侯浩波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5 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 重点课题负责人,入选湖北省“111”人才工程、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1985 年于原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现武汉理工大
学)获无机材料科学学士学位,1988 年于原武汉工业大学(现武汉理工大学)获无
机非金属材料硕士学位,2001 年于武汉大学获水工结构工程博士学位。1994 年破格
晋升为副教授,1999 年晋升为教授,2010 年聘为二级教授,2000—2017 年曾任资
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2005 年获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00—2012
年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2007 年起至今任中国工
程教育认证协会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委员,2017 年起至今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
事。现任武汉大学(肇庆)粤港澳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湖北省环境修复材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任,广东省固废基环
境功能材料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侯浩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侯浩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
选举周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周亮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亮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亮女士,出生于 1974 年 7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北京川发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周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事件二
发行人于 4 月 29 日披露《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
更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变更前的中介机
会计师事务所
构类型
变更前的中介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名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原中介机构情况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
破产清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前中介机构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
称及其履职情况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变更的原因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已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
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变更的决策程序
议。已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原中介机构停止履
职的时间
新任中介机构开始
履职时间
新聘任中介机构类
会计师事务所
型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
情况 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相关协议约定的主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
要职责 行审计
最近一年内被立案
根据公开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罚金
调查或行政处罚情
额 50 万元,处罚未涉及公司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况
新任中介机构资信
良好
和诚信情况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
是否具备相应的执 是
业资格
中介机构变更程序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是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
是否存在执业限制 否
情形
拟新聘中介机构的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相关安排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工作已顺利移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正在开展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三)事件三
发行人于 4 月 30 日披露《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
项的披露,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6,798.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民币 25,862.2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
为人民币 30,936.40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受理法
序 涉案时 原告/申请 涉案金额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院/仲裁 案件进展
号 间 人 (万元)
委员会
北京清新
平鲁区
月 23 日 股份有限 纷
院
公司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建
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弘光能源(东 北京金
方)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恒源光伏能源有 融法院
日 公司 纠纷
限公司
建设工
中国华西 仪陇县
月9日 合同纠 中
有限公司 院
纷
建设工 昭通市
云南中北
月2日 合同纠 人民法 中
有限公司
纷 院
建设工
车排子
月 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合同纠 中
民法院
纷
鼎业再生 唐山市
月 利用有限 同纠纷 人民法 履行中
公司 院
北京清新 建设工 湖北省
法院已受
月 17 日 股份有限 华盛铝电有限公司 合同纠 人民法
庭审理
公司 纷 院
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汇总 26,720.94
合计 56,798.63
注:以上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1)就本次中介机构变动,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
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截至发行
人公告披露日,涉诉案件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
款项等;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
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
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
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5 清新 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
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