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9 证券简称:双欣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8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欣化学”)与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 2025 年 11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4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 16,612.4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79,982.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5]第 ZB1186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欣化学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限于双欣化
学支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双欣化学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鄂尔多斯市双欣
交通银行股份有
化学工业有限责 1530000170150030148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限公司乌海分行
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双欣化学,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人。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方、乙方、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
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制裁违规、逃税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乙方履行其
反洗钱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相关信息及资料发生变更时,应
及时通知乙方。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
仲裁规则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