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6 日,公示期 10 天。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反馈意见。截至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
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
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
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