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 嘉华股份关于收到山东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0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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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
下简称“转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土地集团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取得转让方持有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嘉华股份”)36,223,6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1%),并将在完成前
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同
时,转让方及股东 YUWEI WU 分别签署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自标的股份过
户完成之日起至《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
之日或土地集团取得嘉华股份控制权 36 个月(以二者在先届至的时间为准)止,
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于 2025 年 9 月
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标的股份转让之日起解除。该《一致行动协议》解除
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所持嘉华股
份的股份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数量不超过 21,430,200 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比例为 31.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
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36,223,663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2.0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
成后,土地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 57,653,863 股股份,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31.00%。
   上述内容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土地集团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
出具《关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购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26]15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土地集团并购嘉华股份的方案。其中,土地集团以 17.30 元/股的
价格受让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
田丰持有的 36,223,663 股股份;以 12.40 元/股的价格认购嘉华股份定向增发的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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