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08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及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响
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
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
购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1.63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三)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0 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0.90%-1.80%,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区间为 6,500.00 万-13,000.00 万,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自贸实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
超过回购资金的 90%。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实施期限
月 10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及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
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名下所有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合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23,233,099.67 元。
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名下所有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合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8,632,591.5 元。
三、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开始,至 2026 年 5 月 7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
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最高成交
价 11.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8,632,591.5 元(不
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是否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026 年 4 2026-070 是
月 14 日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6 年 4 2026-071 是
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及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月 14 日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4 2026-076 是
月 16 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 2026 年 4 2026-077 是
况公告 月 16 日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五、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六、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
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
回购的股份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出售或注销手续。
八、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