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规定,对思特奇提前赎回“思特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271.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7,100.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 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
“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9 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22,176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9日起生
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
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46元/股,自2022年5
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9.90元/股,自2023年1月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
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9元/股,自2023年5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
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8元/股,自2024年5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 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
格为 102.90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 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
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月 5 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思特转债”赎回
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 年 11 月 8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
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本次“思特转债”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
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思特转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思特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