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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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议室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0 人,代表股份 43,226,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25,390,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22.454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1 人,代表股份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04,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353,3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41,808,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28%;反对 1,417,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3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表决情况:同意 41,809,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64%;反对 1,417,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岱林先生、任卫教先生、张凯利先生、陈璞先生、李保盛先生、
王贤磊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17,810,42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16,392,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28%;反对 1,41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41,809,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64%;反对 1,417,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41,808,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28%;反对 1,41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情况:同意 41,808,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0,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28%;反对 1,41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岱林先生、任卫教先生、张凯利先生、陈璞先生、李保盛先生、
王贤磊先生、贺秋菊女士、刘海谦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表决情况:同意 16,321,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23%;反对 1,417,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72%;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柴雪莹律师、高帷宸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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