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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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回购注销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
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881,221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881,221 股测算,预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6,976,244.20 元。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881,22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为 11.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人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
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
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如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
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
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若涉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胡思睿
  咨询电话:0813-8233659
  传真电话:0813-82336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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