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
持有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的股份数
量为 281,587,7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6%;国盛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
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9,230,7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的华谊集团股份(以华谊集团当前的
总股本数量计算,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1,228,300 股);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
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的华谊集团股份(以华谊集团当前的
总股本数量计算,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2,456,600 股)。若华谊集团发生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使得公司股本数量产生变动的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81,587,796股
持股比例 13.2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行政划转取得:281,587,796股
股东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持股数量 29,230,769股
持股比例 1.3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29,230,76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第一组 上海国盛(集团) 281,587,796 13.26% 国盛投资为国盛集
有限公司 团子公司
上海国盛集团投 29,230,769 1.38% 国盛投资为国盛集
资有限公司 团子公司
合计 310,818,565 14.6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3,684,9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228,3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2,456,6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8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行政划转
拟减持原因 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9,230,769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3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228,3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230,769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8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
拟减持原因 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的华谊集团股份(以华谊集团当前的总股本数量计算,拟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 21,228,300 股)
;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股)。若华谊集团发生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使得公司股本数量产
生变动的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