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68,319,87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191,637
股,故公司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62,128,24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
公楼6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568,319,87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191,637股,故公
司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62,128,241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5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83,553,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4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1,462,83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71%。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04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1,462,83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71%。
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81,019,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63%;
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45,0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5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9524% ;反对2,48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1%。
表决结果为:同意281,019,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63%;
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45,0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5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9524% ;反对2,48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1%。
表决结果为:同意281,019,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63%;
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45,0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53,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9524% ;反对2,48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1%。
表决结果为:同意281,163,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70%;
反对2,375,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8%;弃权14,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097,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2.4083% ;反对2,375,5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表决结果为:同意280,96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69%;
反对2,50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3%;弃权81,7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898,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7771% ;反对2,507,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7%。
表决结果为:同意280,964,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68%;
反对2,489,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9%;弃权99,9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898,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7764% ;反对2,489,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5%。
表决结果为:同意29,9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0811%;
反对2,4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6%;弃权78,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12,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8224% ;反对2,496,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3%。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280,98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51%;
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7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22,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8516% ;反对2,48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9%。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81,119,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7%;
反对2,357,0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13%;弃权7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053,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2.2705% ;反对2,357,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8,91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195%;
反对2,502,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77%;弃权73,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11,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8195% ;反对2,502,5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8%。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280,967,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2%;
反对2,502,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25%;弃权83,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8,902,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1.7887% ;反对2,502,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