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56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68 人,代表股份 497,930,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449%。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57,275,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89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66 人,代表股份 40,654,8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52%。
(三)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张竞
博和姚童童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7,586,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7,47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5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87,688,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1,033,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415%;反对 26,523,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5.2410%;弃权 3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制定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0,745,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70,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304%;反对 16,401,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0.3444%;弃权 7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竞博、姚童童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