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ST 金比 公告编号:2026-029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6年5月7日9:15—15:00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92,476,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3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0,520,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1,955,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960,5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4,9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1,955,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2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顾德斌线上参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5,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提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4,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6,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8,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提案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6,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提案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18,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5,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2,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提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5,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17,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9,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
提案 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
反对 17,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9,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
提案 7.00 《董事薪酬及津贴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林浩亮、林若文回避表决。
同意 3,9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7%;反
对 17,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5%;弃权 3,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