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351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44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
(四)首次授予价格:3.24 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天晟新材 A 股普
通股,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予 占目前
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总数比例 的比例
徐奕 董事、总裁 20.00 1.48%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43 人) 1,331.00 98.52% 4.08%
首次授予合计 1,351.00 100.00% 4.14%
注: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对象的,则预留权益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和 24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50%、
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
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
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分红在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
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
会计处理。
(六)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②上述“净利润”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分数划分为 3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结
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评价标准等级 优良(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放弃或岗位调整等原因未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其
中 6 人全部放弃认购,1 人部分放弃认购)。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0 人调
整为 4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25 万股调整为 1,35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根据首次授
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数量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
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
会字[2026]第 07344 号),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授予
计人民币 43,772,400.00 元。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止,已全部存入公司账户内。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772,400.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人民币 339,494,34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39,494,340.00 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数(万股) 比例 变动数量(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173.5782 92.56% 0 30,173.5782 88.88%
三、股份总数 32,598.4340 100.00% 1,351.0000 33,949.4340 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收益摊薄情况
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 339,494,340 股摊薄计算,
十一、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25,984,340 股增加至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