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5,900.00 万元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供的担保余额:3,75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96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1,112.07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央新亚”)
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46,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公司为中央新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不超过一年,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42,250.00 万元,
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
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额度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二)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州百大”)
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1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公司为徐州百大在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 1,960.00 万元的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办理
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11,588.00 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
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江苏银行徐州分行
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额度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三)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为中央新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 15,900.00 万元流动资
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
约定的日期起算。
公司为徐州百大在江苏银行徐州分行的 1,96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
算。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金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01394470188
成立时间 1994 年 6 月 30 日
注册地 淮安市淮海东路 142 号
注册资本 11,90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零
经营范围 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
梯设备维修;停车服务;房屋租赁等
公司持有 41.9705%股权,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29.9009%
股权,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27.3401%,少数股东持有 0.7885%
关联关系
股权;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
限公司 100%股权。
项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284,504.41
负债总额 176,137.87
资产净额 108,366.53
营业收入 9,019.94
净利润 1,869.98
(二)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启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704046779W
成立时间 1993 年 6 月 23 日
注册地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街道民主南路 100-3 号 06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
经营范围 备、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
服装、鞋帽、化妆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等。
南 京中 央 商 场投 资 管 理有 限 公 司持 有 99.524% 股 权, 少 数 股东 持 有
关联关系
项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622.10
负债总额 42,735.9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36,886.11
营业收入 5.84
净利润 -388.92
中央新亚、徐州百大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
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
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
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融资稳定,本次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58,948.07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72%,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57,836.00 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112.07 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1,112.07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
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 158.75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
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
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济宁百货总公司提供担
保 953.32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济宁市中
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