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19: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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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相应回购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
性股票共计 523.92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
减少 523.92 万元,由 128,637.7813 万元减少至 128,113.8613 万元,投资总额由
至 128,113.8613 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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