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3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商贸”)为复议申请人(被执行
人)。
债。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8 月 25 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内 02 民初 26 号),判决佳汇
商贸向包钢矿业支付货款 176,852,569.60 元及相应利息。2023 年 12 月 15 日,双方签
订《履行判决协议》,约定佳汇商贸按照《履行判决协议》支付包钢矿业欠款。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佳汇商贸已还清本金 176,852,569.60 元,2025 年 11 月 14 日佳汇商贸将
《履行判决协议》中约定的正常还款所应支付的利息 13,264,068.78 元及保全费 4,800
元偿还完毕。
执行申请,要求佳汇商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13,264,068.78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9,933,523.40 元、保全费 4,800 元,申请执行金额为 23,197,592.00 元。
同时,佳汇商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内 02 执恢 95
号),要求佳汇商贸履行债务利息 9,933,523.40 元(即核减了 2025 年 11 月 14 日支付
的金额)及执行费 77,067.62 元。佳汇商贸向中级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2026 年 1 月,
中级法院认为该执行异议实质上是包钢矿业与佳汇商贸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双
方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并以《执行裁定书》
((2026)
内 02 执异 47 号)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佳汇商贸的异议申请。随后,佳汇商贸向内蒙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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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将佳汇商贸银行账户中 10,010,591.02 元资金(含执行标的金额 9,933,523.40 元及
执行费用)扣划至中级法院执行局银行账户,将其他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4);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1);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33)。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佳汇商贸收到高级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内执复 117 号,裁定
如下:
(一)撤销中级法院(2026)内 02 执异 47 号异议裁定;
(二)指令中级法院对佳汇商贸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供暖相关(涉及 1 件) 0.30 1 件一审待开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其他(涉及 1 件) 0.62 1 件一审待开庭
四、风险提示
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尚处于执行异议审查阶段,案件情况尚不
明晰,尚不能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2026)内执复 117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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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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