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6-021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73,40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1.0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4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4,93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335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359,19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359,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354%。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71,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9%;反对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4,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6%;反对17,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8%;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9,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1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3%;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何峰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48,465,0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94,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2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9,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2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