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出 席本 次 会议 的 股东及 股 东 代表 共 495 人, 代表 公司有 表决权 的股 份
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287,452,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9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1,546,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4,161,5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6,809,5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9.29%;反对票 10,458,500 股;弃权票 4,378,9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3,397,4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6,045,4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8.22%;反对票 11,178,300 股;弃权票 4,423,2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3,373,8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6,021,8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8.19%;反对票 10,241,000 股;弃权票 5,384,1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4,364,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7,012,1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9.57%;反对票 10,174,600 股;弃权票 4,460,2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3,810,8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6,458,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8.80%;反对票 10,593,600 股;弃权票 4,594,444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6,733,5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9,381,5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2.88%;反对票 10,247,441 股;弃权票 2,017,944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58,418,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0%;
反对票 10,280,0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34%;弃权票 2,984,244
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8,382,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1.49%;反对票 10,280,064 股;弃权票 2,984,244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7,588,8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60,236,9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4.07%;反对票 9,640,964 股;弃权票 1,769,1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2,993,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5,641,1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7.66%;反对票 11,650,600 股;弃权票 4,355,2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2,250,7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4,898,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6.62%;反对票 11,781,800 股;弃权票 4,966,400 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343,152,8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5,800,9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77.88%;反对票 10,987,864 股;弃权票 4,858,2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
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