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3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19 170,699,746 14.3393%
网络参会 2,053 16,444,042 1.3814%
合计 2,072 187,143,788 15.7207%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0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19,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81%。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怀川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55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2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65%;反对 362,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96%;弃权 2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9%。
表决结果:同意 186,530,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05,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52%;反对 356,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29%;弃权 2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9%。
表决结果:同意 186,577,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5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08%;反对 36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83%;弃权 2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9%。
表决结果:同意 181,707,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83,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47%;反对 5,143,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510%;弃权 29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2%。
表决结果:同意 181,312,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88,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394%;反对 5,43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20%;弃权 40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85%。
表决结果:同意 21,29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9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16%;反对 434,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40%;弃权 3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4%。
表决结果:同意 186,40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83,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32%;反对 395,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74%;弃权 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法律顾问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