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
于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
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4,065 名、代表股份数共 343,902,752 股,占 2026 年 4 月
的 7.7435%。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
份数共 7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4,063
名,代表股份数共 343,827,75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41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063 名,代表股份数共
投票的中小股东 0 名,代表股份数共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63 名,代表股份数
共 343,827,7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418%。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
总裁潘文皓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郭磊先生、李蒲
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
绍德先生,陈德喜先生,副总裁郑金华先生,董事会秘书万
磊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的方式。
一、提案一、
《关于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87,437,966 54.5032% 155,347,600 45.1720% 1,117,186 0.32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7,362,966 54.4933% 155,347,600 45.1818% 1,117,186 0.324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通过该提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有效期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87,372,804 54.4842% 154,407,612 44.8986% 2,122,336 0.6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7,297,804 54.4743% 154,407,612 44.9084% 2,122,336 0.6173%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未达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通过该提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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