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3 人,代表股份 667,320,5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31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3,778,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9 人,代表
股份 23,542,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1 人,代表股份 23,620,1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23,542,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12,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
反对 2,015,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12,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5318%;弃权 2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157,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8%;
反对 2,015,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0%;弃权
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56,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5326%;弃权 1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6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2%;
反对 2,010,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3%;弃权
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66,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5127%;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72,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1%;
反对 2,20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
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3387%;弃权 4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57,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9%;
反对 2,714,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6,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1.4911%;弃权 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4%。
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6,092,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0%;
反对 1,17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9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9687%;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74,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3%;
反对 1,37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73,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8362%;弃权 6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四、律师见证情况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