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 新华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18: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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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5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4月30日、5
月6日、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仍未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3.2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676,1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一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良好,日常经营情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控股权转让、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1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49.81万元,比2024年增长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449.28万元,比2024年下降
期下降281.43%。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676,152 股、司法标记股份
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9,047,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6%,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44.09%。
  (五)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仍
未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六)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
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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