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
“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一诺威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一诺威有效执行了规则
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每半年度前往公司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
一诺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一诺威
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了一诺威 2025 年年度
现场核查。
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风险排查的专项报告》《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
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工作情况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四、其他事项
事项 说明
无
质押冻结情况
无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