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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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6-036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
  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994,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纪勇健、龚雨辰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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