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二零二六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
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卡倍亿、上
指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 指 卡倍亿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卡倍亿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
公司债券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本预案 指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所募集的资金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投资人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
转股 指
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过程
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起始日
转股期 指
至结束日
可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
转股价格 指
股价格
报告期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要求,并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
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
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
万元(含51,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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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
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可转债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九)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
为公司股东。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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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
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 )÷(1+ 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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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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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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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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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余额由承
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
协商确定。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包括: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
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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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包括: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6)拟修订本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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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合计 76,873.20 51,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智联线缆科技
有限公司,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墨
西哥卡倍亿工业有限公司,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卡倍亿。募集资
金到位后,上海高速铜缆项目、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所需募
集资金将以上市公司向其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
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
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20 号、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F10244 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6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6,708,933.43 492,045,479.75 301,447,869.21
应收票据 13,315,359.61 66,663,073.51 39,038,385.61
应收账款 1,410,401,630.78 1,323,260,996.52 1,023,693,056.95
应收款项融资 118,072,557.49 141,746,835.55 127,379,801.53
预付款项 10,485,681.88 15,607,107.49 7,429,372.30
其他应收款 865,888.08 1,636,832.37 2,613,457.81
存货 600,429,164.08 464,041,480.20 344,323,803.02
其他流动资产 139,925,845.42 59,192,517.24 48,518,672.87
流动资产合计 2,710,205,060.77 2,564,194,322.63 1,894,444,419.3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5,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0,278,595.49 32,262,432.77 34,246,270.05
固定资产 1,141,943,752.09 897,738,984.32 621,002,644.08
在建工程 239,696,916.76 51,685,692.53 103,486,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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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 14,843,551.09 17,542,378.57 20,241,206.05
无形资产 148,260,492.18 94,611,946.64 84,218,598.02
长期待摊费用 5,805,187.88 3,989,807.73 2,271,755.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28,869.66 18,673,188.60 14,341,711.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640,534.06 66,267,208.32 42,101,892.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72,297,899.21 1,182,771,639.48 921,910,804.60
资产总计 4,482,502,959.98 3,746,965,962.11 2,816,355,223.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2,439,159.84 1,185,059,837.95 1,303,457,760.90
交易性金融负债 2,037,129.33
应付票据 33,984,649.85 123,284,522.69 -
应付账款 199,010,927.00 260,320,402.87 193,914,514.28
预收款项 852,748.12 737,557.40 888,482.37
合同负债 962,265.02 2,292,888.33 435,195.41
应付职工薪酬 14,435,977.75 14,080,485.37 15,156,074.31
应交税费 27,161,593.39 24,328,127.27 17,409,732.72
其他应付款 1,303,547.69 6,038,153.48 9,120,290.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6,847,866.61 227,250,261.23 13,336,991.23
其他流动负债 3,828,757.49 2,889,643.69 2,047,501.89
流动负债合计 2,320,827,492.76 1,846,281,880.28 1,557,803,672.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15,600,000.00 333,400,000.00 -
应付债券 181,537,584.00 -
租赁负债 13,923,040.04 16,695,739.40 19,136,548.64
递延收益 23,329,880.08 14,754,715.71 15,623,815.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931,744.20 11,176,234.63 13,692,574.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7,784,664.32 557,564,273.74 48,452,939.02
负债合计 3,088,612,157.08 2,403,846,154.02 1,606,256,611.79
股本 188,175,836.00 128,484,895.00 88,880,649.00
其他权益工具 15,094,776.53
资本公积 637,370,228.09 507,782,025.41 551,595,468.97
减:库存股 200,003,511.44 4,334,000.00 8,668,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6,406,093.83 587,449.91 -
盈余公积 43,716,464.25 40,674,595.98 34,827,510.8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未分配利润 731,037,879.83 654,830,065.26 543,462,983.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93,890,802.90 1,343,119,808.09 1,210,098,612.11
股东权益合计 1,393,890,802.90 1,343,119,808.09 1,210,098,612.1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482,502,959.98 3,746,965,962.11 2,816,355,223.90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818,924.54 259,714,765.88 180,113,956.15
应收票据 11,369,931.40 64,793,279.93 37,423,152.28
应收账款 911,210,133.87 835,734,404.24 612,219,480.44
应收款项融资 77,408,070.30 70,123,347.09 92,094,777.35
预付款项 2,282,976.71 28,836,139.81 113,090,323.27
其他应收款 552,087,623.26 332,668,837.39 298,390,277.71
存货 97,235,362.14 107,493,472.69 109,625,535.55
其他流动资产 33,562,978.75 27,251,137.16 24,334,265.02
流动资产合计 1,876,976,000.97 1,726,615,384.19 1,467,291,767.7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融资 1,282,265,324.96 898,869,355.96 652,604,474.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5,000,000.00
固定资产 211,475,678.27 210,846,022.49 31,250,103.19
在建工程 76,073,696.93 1,806,223.72 55,646,803.80
无形资产 38,182,243.12 37,172,169.01 37,451,971.41
长期待摊费用 1,425,941.00 787,685.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70,941.73 7,364,942.48 5,786,12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472,098.55 2,539,418.80 6,897,979.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5,265,924.56 1,159,385,818.19 789,637,453.74
资产总计 3,602,241,925.53 2,886,001,202.38 2,256,929,221.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68,386,229.79 775,898,886.44 925,764,991.89
应付票据 180,000,000.00 200,000,000.00 165,000,000.00
应付账款 80,514,772.52 186,991,594.87 108,855,265.79
合同负债 561,230.15 36,983,055.75 238,325.8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应付职工薪酬 2,840,484.76 3,178,272.11 4,056,166.71
应交税费 573,833.05 1,747,088.01 3,979,646.99
其他应付款 123,243,663.43 4,563,580.16 141,008,197.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4,275,167.32 224,709,452.05
其他流动负债 3,282,127.97 12,699,488.90 2,899,831.71
流动负债合计 1,983,677,508.99 1,446,771,418.29 1,351,802,426.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15,600,000.00 323,600,000.00
应付债券 181,537,584.00
递延收益 207,000.00 310,500.00 41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5,807,000.00 505,448,084.00 414,000.00
负债合计 2,699,484,508.99 1,952,219,502.29 1,352,216,426.86
股本 188,175,836.00 128,484,895.00 88,880,649.00
其他权益工具 15,094,776.53
资本公积 637,471,178.97 507,701,776.29 551,696,419.85
减:库存股 200,003,511.44 4,334,000.00 8,668,000.00
盈余公积 43,716,464.25 40,674,595.98 34,827,510.88
未分配利润 233,397,448.76 246,159,656.29 237,976,214.92
股东权益合计 902,757,416.54 933,781,700.09 904,712,794.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02,241,925.53 2,886,001,202.38 2,256,929,221.51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044,663,584.75 3,648,016,298.66 3,451,930,657.35
其中:营业收入 4,044,663,584.75 3,648,016,298.66 3,451,930,657.35
二、营业总成本 3,908,144,680.98 3,467,096,432.95 3,256,368,613.48
其中:营业成本 3,623,967,668.60 3,196,749,644.23 3,023,795,092.54
税金及附加 16,606,463.43 11,757,062.68 11,898,940.79
销售费用 19,898,168.98 17,876,718.40 25,061,024.24
管理费用 86,041,373.01 74,432,230.40 69,853,651.1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研发费用 103,499,416.28 112,508,473.17 90,284,911.14
财务费用 58,131,590.68 53,772,304.07 35,474,993.60
其中:利息费用 56,717,976.87 59,872,136.31 38,651,950.39
利息收入 3,011,307.33 4,347,499.36 1,538,235.05
加:其他收益 22,483,587.88 23,608,734.63 10,905,842.21
投资收益 -6,365,975.89 -8,478,973.91 -7,986,428.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37,129.33 -3,581,295.09
信用减值损失 -3,342,954.87 -18,064,122.92 -5,076,241.53
资产减值损失 -1,139,568.72 -1,541,499.09 -2,218,927.34
资产处置收益 -731,528.83 -5,342.37 -199,076.98
三、营业利润 147,422,463.34 178,475,791.38 187,405,916.95
加:营业外收入 594,632.22 1,728,986.11 8,041,098.93
减:营业外支出 6,405,280.90 771,703.35 275,064.36
四、利润总额 141,611,814.66 179,433,074.14 195,171,951.52
减:所得税费用 22,223,109.82 17,778,582.54 29,227,324.94
五、净利润 119,388,704.84 161,654,491.60 165,944,626.58
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6,993,543.74 587,449.91 -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2,395,161.10 162,241,941.51 165,944,62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 1.30 1.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4 1.30 1.36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44,968,263.71 2,166,165,146.27 1,836,772,992.23
其中:营业收入 2,444,968,263.71 2,166,165,146.27 1,836,772,992.23
二、营业总成本 2,400,990,150.09 1,955,938,836.48 1,644,011,092.1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其中:营业成本 2,256,502,265.39 1,955,938,836.48 1,644,011,092.11
税金及附加 3,068,745.18 2,412,412.90 2,859,008.44
销售费用 3,960,050.45 3,123,391.87 3,142,232.62
管理费用 26,674,345.65 26,072,829.59 21,410,231.02
研发费用 80,015,579.38 89,261,164.18 66,876,610.57
财务费用 30,769,164.04 34,551,539.62 21,593,221.42
其中:利息费用 45,377,914.81 49,717,764.68 29,395,572.95
利息收入 15,936,403.42 13,200,317.06 6,619,351.06
加:其他收益 12,831,365.48 19,312,005.54 5,539,185.76
投资收益 -3,464,911.21 -3,920,704.77 -4,443,001.9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44,165.76
信用减值损失 -13,576,062.10 -14,941,095.59 -1,637,717.19
资产减值损失 -823,343.53 -966,327.73 -1,205,605.92
资产处置收益 -756,177.46 -4,074.38 -270,513.91
三、营业利润 38,188,984.80 54,284,774.70 73,318,777.10
加:营业外收入 315,495.27 1,411,397.59 7,693,128.69
减:营业外支出 6,287,695.47 339,429.51 175,530.83
四、利润总额 32,216,784.60 55,356,742.78 80,836,374.96
减:所得税费用 1,798,101.86 -3,114,108.19 4,715,572.46
五、净利润 30,418,682.74 58,470,850.97 76,120,802.50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418,682.75 58,470,850.97 76,120,802.5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 0.47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 0.47 0.62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969,988.84 24,622,819.49 15,683,495.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74,649,637.51 3,522,350,339.94 3,555,259,90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808,812.02 64,490,930.23 73,994,889.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9,438,239.18 3,607,670,774.44 3,504,053,06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4,788,601.67 -85,320,434.50 51,206,840.5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400,226.67 51,205,000.0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78,801.11 635,230.96 487,043.92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68,801.11 41,545,157.63 51,692,043.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666,642,839.86 392,130,607.68 243,751,930.08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5,184,344.14 429,683,766.95 269,575,878.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68,015,543.03 -388,138,609.32 -217,883,834.44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489,020.00 7,571,8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205,824,020.79 3,155,147,545.69 1,777,964,072.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5,824,020.79 3,162,636,565.69 1,785,535,922.1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159,035,894.99 2,138,010,594.47 1,577,557,305.9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3,806,799.17 2,574,304,439.86 1,645,408,542.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9,279,540.92 115,099,763.96 -27,419,994.77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591,134.30 18,022,351.23 9,531,209.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309,535.78 7,548,016.18 16,905,084.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5,039,431.41 75,428,679.32 -308,462,287.93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400,226.67 51,205,000.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44,296,649.38 180,544,349.82 33,959,866.6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8,395,969.00 266,322,762.26 22,6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33,183,300.12 -436,381,441.30 48,650,052.47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
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金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62,457.18 861,550.91 -1,135,917.80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0,895,841.34 54,600,809.73 -11,544,354.32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204,714,765.88 150,113,956.15 161,658,310.4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如下:
直接及间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1)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序号 变化范围 变动方向 变化原因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序号 变化范围 变动方向 变化原因
HONG KONG KBY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HONG KONG KBY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3)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4)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序号 变化范围 变动方向 变化原因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 2025 年度 7.97% 0.62 0.62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24 年度 12.59% 1.27 1.27
净利润 2023 年度 14.83% 1.29 1.29
主要财务指标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 1.17 1.39 1.2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速动比率 0.91 1.14 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4.94% 67.64% 59.9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41 10.45 13.6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6 2.95 3.44
存货周转率(次) 7.34 7.86 8.5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519.59 30,953.20 29,540.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938.87 16,165.45 16,594.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1,522.87 15,767.30 15,778.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9 -0.66 0.5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3 0.90 -0.3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6% 3.08% 2.6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外,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
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71,020.51 60.46% 256,419.43 68.43% 189,444.44 67.2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非流动资产 177,229.79 39.54% 118,277.16 31.57% 92,191.08 32.73%
资产总计 448,250.30 100.00% 374,696.60 100.00% 281,635.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89,444.44 万元、256,419.43 万元和
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92,191.08
万元、118,277.16 万元和 177,229.79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73%、31.57%
和 39.54%,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 65.39%,
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
系当期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增加所致:其中货币资金
增加主要因“卡倍转 02”于 2024 年 1 月发行完毕,截至 2024 年末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所致,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主要因公司业务增长所致,固定资产增加
主要因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32,082.75 75.14% 184,628.19 76.81% 155,780.37 96.98%
非流动负债 76,778.47 24.86% 55,756.43 23.19% 4,845.29 3.02%
负债合计 308,861.22 100.00% 240,384.62 100.00% 160,625.6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0,625.66 万元、240,384.62 万元和
系因公司业务需要大幅增加银行借款和发行可转债导致公司期末长期借款(含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流动比率 1.17 1.39 1.22
速动比率 0.91 1.14 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4.94% 67.64% 59.91%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0 3.86 6.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2、1.39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59.91%、67.64 和 74.94。
“卡倍转债”的赎回,从而降低了公司负债规模;2024 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较 2023 年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4 年完成了“卡倍转 02”的发行及因公司业
务需要大幅增加银行借款,从而大幅增加公司负债规模所致;2025 年较 2024 年
上升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6 2.95 3.44
存货周转率(次) 7.34 7.86 8.57
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放缓,营业收入增幅小于应收账款平均
余额的增幅所致。
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04,466.36 364,801.63 345,193.07
营业成本 362,396.77 319,674.96 302,379.51
毛利率 10.40% 12.37% 12.40%
营业利润 14,742.25 17,847.58 18,740.59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利润总额 14,161.18 17,943.31 19,517.20
净利润 11,938.87 16,165.45 16,594.46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938.87 16,165.45 16,594.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2.40%、12.37%和 10.40%,毛利率水平保
持稳定。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升,但净利润 2024 年较 2023 年略有下
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工厂投产时间较短,产能处于爬坡过程,折旧摊销较高所致;
同时公司加大了人员引进造成了成本费用上升所致;2025 年较 2024 年下降主要
系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较多所致,第四季度为公司销售旺季,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全年中较高水平,坏账准备计提相应增加。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9,000.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合计 76,873.20 51,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利润分配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如
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
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
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后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合并口径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
配和公积金转增。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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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实
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8,880,64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合计转增 35,552,259 股。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51,14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54,400 股后的
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0,139,02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3,518,696 股。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
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175,83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6,615,178.4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
计合计转增 73,230,35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88,175,836 股变更为 261,406,193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尚需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938.87 16,165.45 16,594.46
现金分红(含税)(万元) 3,661.52 4,013.90 4,444.03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万元) 12,119.45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万元) 14,899.5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1.34%
注:由于 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尚未实施,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
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
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