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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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
序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总量
姓名 职务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号 量 的比例
(%)
(万股) (%)
财务
人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其他员工
首次授予合计 81.99 84.53% 1.07%
预留部分 15 15.47% 0.20%
合计 96.99 100.00% 1.27%
注: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三)本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类别
(四)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
本激励计划在限制性股票授予之后的缴款验资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万股,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82.99万股调减为81.99万股。
综上,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99
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内容与《2026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关于向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中披露的事宜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前授予,
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
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
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公司进行现
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
红由公司收回,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
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后授予,
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将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
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四)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度、2027年度、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业绩考核
并计算解除限售比例,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公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含本数);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公司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含本数)。
公司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公司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含本数);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公司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含本数)。
公司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公司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含本数);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公司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含本数)。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下同;
注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
司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注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后
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业绩考核并计算解除限售比例,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公司营业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含本数);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公司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00%(含本数)。
公司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公司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含本数);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公司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30.00%(含本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
(五)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13号——股份变动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减持》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4月15日出具了《昆山佳合
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6146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4月11日止,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资
金人民币13,257,78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伍万柒仟柒佰捌拾叁元整)
。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同时确认所有者权
益或负债。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3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成
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
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注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况下,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
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
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 76,205,000 100% 469,900 76,674,900 10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
书》、《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6〕6146号)。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