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
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8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君
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的 30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君禾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君禾
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的相关公告。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
见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并披露了《君禾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相关公告。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830.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27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
予的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暂缓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120.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
对象因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9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
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1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4.36 元/股调整为 4.32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49.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由 4.36 元/股调整为 4.3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
性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4 名符合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万股限
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万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
性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36 名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 30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登记完成 实际登记授予 实际登记授
批次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日 数量(万股) 予人数(人)
首次
授予
暂缓
授予
预留
授予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暨上市数量 截止该批次上市日剩余 是否因分红送转导致
批次
上市日期 (万股) 未解锁数量(万股) 解锁股票数量变化
首次授予 308.00 462.00 否
暂缓授予 2025/5/12 48.00 72.00 否
预留授予 0.00 149.00 否
首次授予 198.00 198.00 否
暂缓授予 2026/5/13 36.00 36.00 否
预留授予 74.50 74.50 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及暂
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及暂缓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本次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暂缓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因此对应的第二个限售期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25 日
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50%。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因此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首次及暂缓授予部分第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合伙)审计:2025 年归属于上市
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60%,且不低于 4,800 万元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的净利润为 54,168,635.15 元(剔
除限售期 低于 60%,且不低于 4,800 万元
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
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 解除限售条件。
格”四个等级。 暂缓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 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果达到“优秀”、“良好”或“合格”等级,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解除 预留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个人
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比例。若激励对象在上 绩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限售条
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 件。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
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相关规定,
同意对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0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08.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获授的限 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
限售数量
售的限制 除限售的
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
授予批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数量 限制性股
量 票数量
票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
首次授予 林姗姗 董事、副总经理 101.00 40.40 30.30 30.00
徐海良 副总经理 100.00 40.00 30.00 30.00
范超春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05.00 42.00 31.50 3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9人) 354.00 141.60 106.20 30.00
暂缓授予 周惠琴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20.00 48.00 36.00 30.00
预留授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3人) 149.00 0.00 74.50 50.00
合计 929.00 312.00 308.50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5 月 13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08.5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641,337 +3,085,000 386,726,33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70,000 -3,085,000 3,085,000
合计 389,811,337 0 389,811,337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
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
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