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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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4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
京民申 7090 号﹞,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中
金嘉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湖
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案由:财务顾问费合同纠纷
  (3)案件情况
称“中金嘉禾”)以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湖南白银”)为被告,就司法重整《咨询顾问协议》
项下剩余咨询顾问费支付问题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咨询顾问费及相关费用,并申请
了财产保全。公司依法申请解除超额冻结后,超额冻结资金
已全部解除冻结。2024 年 11 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驳回中金嘉禾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公司
的全部反诉请求。中金嘉禾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25 年 4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
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金嘉禾仍不服二审判决,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案件具体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以及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裁定结果:本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审。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为再审提审裁定,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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