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补充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
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鉴于公司股东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提出临时提案《选举佘镇先生为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选举丁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对公司《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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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进行补充修订,除新增
上述临时议案及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
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
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
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
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
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
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持股数量:100股
持股比例:0.00002888%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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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对本次临时股
东会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意
见如下,并以下述表决意见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说
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鉴于本次仅对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表
决权,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除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提案外,被征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提
案的表决意见,一同委托中证投服中心代为表决。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杜至刚先生,电力专业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
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杜至刚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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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4:00
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
发展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
(四)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
累积投票提案(差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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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告编号:2026-051)。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17:00。
(三)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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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中证投服中心以无偿自愿方式征集,
征集人将采用公开发布公告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
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文
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加盖
法人公章)
(4)持股证明原件(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
持有凯发电气的证明)
法人股东提供的上述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其公
章。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并由
本人签字)
(3)持股证明原件(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
持有凯发电气的证明)。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快递方
式送达征集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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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时间截止(2026 年 5 月 11
日 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
成信函、快递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
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表决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
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288 号 14 楼
联系电话:021-51916897(该电话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咨询专线,仅在公开征集期间开通。电话接听时间为交易日
的 9:00 至 11:00 和 14:00 至 17:00。)
联系人:晏老师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
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进行投票。
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快递的
方式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17:00)
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b.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上述“征集程序”第二步
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c.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
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d.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对提案 12.00《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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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一致;
e.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
的人。
(五)其他事项
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权内容不相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
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征集人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票指示,股东未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
将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
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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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
真阅读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津凯发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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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累积投票提案(差额选举)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给候
案》 选人的选举票数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给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3)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比例: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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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受托人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持股数量:100 股 受托人持股比例:0.00002888%
受托人联系方式:021-51916897
说明: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其中,12.02 议案,委托人应填
写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2.01、12.03、12.04 议案均
应填写 0。
登记日为准。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
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份额委托同
一征集人代为行使。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
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
先股的数量总和。
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
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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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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