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4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姚作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其中: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4%)
,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16,6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 0.11%)。姚作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量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 0.01%)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6%)
,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649,8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0.32%)。张光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 0.01%)
。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姚作文先生、张光明先生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根据《上
的告知函》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占剔除公司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占总股 回购专用账户股
减持时间
姓名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
集中 2026 年 4
姚作文 106.0341 10,000 0.0048% 0.0048%
竞价 月 29 日
集中 2026 年 4
姚作文 107.0000 10,000 0.0048% 0.0048%
竞价 月 29 日
集中 2026 年 4
张光明 104.8820 8,000 0.0039% 0.0039%
竞价 月 28 日
集中 2026 年 4
张光明 102.9990 6,000 0.0029% 0.0029%
竞价 月 29 日
集中 2026 年 5
张光明 101.7480 16,000 0.0077% 0.0078%
竞价 月6日
合计 50,000 0.0242% 0.0242%
注 1、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注 2、减持股份来源: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获授且已解锁
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
股东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回购专用账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回购专用账
姓名
(股) 本比例 户股份后的 (股) 本比例 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姚作文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20,000 0.0097% 0.0097% 0 0.0000% 0.0000%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张光明 售条件股 30,000 0.0145% 0.0145% 0 0.00% 0.00%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
形。
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姚作文先生、张光明先生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相关承诺的情形。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