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20:14: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6] 黔北律意字第 169 号
致: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陈蛟、张妮出
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00 在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航路 212 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贵
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示,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
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担法律责任。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
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公告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十时;网
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主持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
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于股权登
记日合计持有 553,277,8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5878%。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38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5,369,33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4014%。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公司负责验证。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
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
资格进行核查及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参会人
员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所律师目前尚未获得人民法院对华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及表决权作出生效认定的文书,本所律师对华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及表决权无法作出实质性判断,本所律师根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等信息,本所律
师认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股东资格及表决权,其投票已计入最终
表决结果,若人民法院最终确认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享有股东资格及
表决权,则该认定将影响本次决议的表决结果,从而影响决议效力。
 三、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
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
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监票和计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审议表决,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863,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的 35.0879%;弃权 2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1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3643%;反对32,7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4435%;弃权28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2%。
   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4,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6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3306%;反对32,8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4772%;弃权28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2%。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未达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通过比例,本次会议表决未通过。
  但鉴于,本所律师目前尚未获得人民法院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资格及表决权作出生效认定的文书,本所律师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资格及表决权无法作出实质性判断,本所律师根据华创证券有限责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任公司提供的材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等信息,本所律师认为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股东资格及表决权,其投票已计入最终表决结果,若人
民法院最终确认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享有股东资格及表决权,则该认
定将影响本次决议的表决结果,从而影响决议效力。
(正文完,下接签署内容)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郑锡国                    陈蛟
(签字):                    (签字):
                           张妮
                         (签字):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百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