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越: 清越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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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 清越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 个
交易日内(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6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
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 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
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6 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查证,现说明如下:
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
序正常。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
起复牌,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清越科
技”变更为“ST 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披露之日,不存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4 月 30 日起复牌,自复
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 清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露了《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
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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