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
山汇能”)持有公司股份 116,87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0.0923%)。
舟山汇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减持
时间区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舟山汇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877 0.09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人自身资金需求。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过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0.022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等
相关规定中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在 IPO 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廖长春、马
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
在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廖长春和马婷,现担任公司董事。
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现任董事廖长春、马婷及原任期届满前因公司治理结构
调整不再担任监事的王玉梅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根据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及相关监管要求进行减持。舟山汇能严格履行
了相关规定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相关规定的行为。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的减持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的要求。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中,舟山汇能通过大宗交易所转让的
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