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
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
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2026)粤7101民初109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精装
修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
诉讼,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 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 栋 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诺德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玉生
第三人:广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蒋村塘面三路西一巷 2 号
法定代表人:柳阳
(二)诉讼事由
公司与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签订《精装修材料买卖合
同》(编号:GZF-买卖-深茂铁路-2019-0493),并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签订《精装
修材料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GZF-补充-深茂铁路-2019-0486)。公司依约履
行了全部供货义务,但被告未按约付清货款。
原被告双方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另行签订了《付款协议》,结算确认被告已支
付原告货款为人民币 39,940,000.00 元,剩余未付货款为人民币 23,366,113.16 元。为
实现此笔债权,该协议约定用“以房抵债+分期现金支付”的整体安排达成原告全部
债权的实现:将原告对被告享有的债权人民币 11,939,600.00 元通过转让给第三人广
州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的方式,用于冲抵原告购买第三人房产的购房款,即“以房
抵债”;对于抵债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11,426,513.16 元,由被告以现金方式分期支
付,具体为:自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每月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结清尾款人民币 1,426,513.16 元。为配合《付款协议》,公司与被告
及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TND-ZYT-2025-117)。
被告在履行《付款协议》过程中严重违约:其仅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及 2026 年
付款义务,经合理催告后仍未补救。现被告的违约致使原告无法实现全部债权回笼的
资金安排目标,原告《付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合同》的合同目的已彻底落空,符合
法定解除条件,原“以房抵债”部分债权支付方式应恢复为被告对原告的货币支付义
务,且应依法支付原告的逾期付款损失。
(三)诉讼请求
人三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TND-ZYT-2025-117);
协议》项下分期现金支付未履行部分为人民币 7,426,513.16 元,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
抵房、现因被告根本违约而恢复为货币支付义务的部分为人民币 11,939,600.00 元);
金支付未履行部分人民币 7,426,513.16 元逾期付款损失:对于 2026 年 1 月期应付货
款人民币 2,000,000.00 元,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 2026 年 2
月期应付货款人民币 2,000,000.00 元,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
于 2026 年 3 月期应付货款人民币 2,000,000.00 元,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对于应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结清的尾款人民币 1,426,513.16 元,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各期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 50%计算。(2)对于原《付款协议》约定通过
债权转让方式抵房、现因被告根本违约而恢复为货币支付义务的货款人民币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 50%计算;以上逾
期付款损失暂计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为 19,500 元)。
(以上 2 至 4 项暂合计人民币 19,385,613.16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 7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84.15 万元,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
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