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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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进感应科技(十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恒进感应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
                      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并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修订,同时新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督导期内,
                      恒进感应有效执行了相关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及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银行流
                      水,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
                      金支出及时向保荐机构进行使用报备。督导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查看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阅相关合同及会计凭证等方式,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
                      存在重大违规,亦不存在被监管机构处罚等违规情况。
                      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进行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
                      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情况
     (一)信息披露事项
行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就该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
监管措施(北证监管执行函〔2025〕28 号)。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经内部
审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该金额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已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2 条规定
的披露标准,公司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进展。因公司内部
信息传递与衔接不够及时、信息流转流程存在疏漏,上述事项延迟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才完成补充披露。
     保荐机构在知悉上述事项后,已第一时间督促公司完成补充信息披露,并就
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信息披露合规性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经核查,本次资金均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因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未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约定,对大额资金支取事项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导致保荐机构未能提前掌握
相关情况并督促履行披露义务。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及公司内部管理与信
息沟通方面存在的不足,保荐机构已督促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约定,
切实落实大额资金支取通知责任;同时持续强化持续督导工作,督促公司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信息流转机制,并组织开展募集资金管理与信息披露专题
合规培训,全面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水平。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再发生同类
违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2025 年度,恒进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事项
资料不完整、个别董事会及监事会通知不及时、公司未按规定召开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存在误记、部分会议议题/议案文件落款日期
与会议召开时间不符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北交所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整改。公司高度重视并逐项落实,通过完善
会议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建立专门委员会年度会议计划、规
范会议记录与会议文件审核机制、强化相关人员合规培训等具体整改措施,对相
关治理不规范事项予以全面纠正,相关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除上述情况外,2025 年度,恒进感应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长效规范机制,
公司治理运作事项均符合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要求,并将持续规范执行,切实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合规运作质量。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一)信息披露事项”。
  (四)其他问题
  除上述事项外,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在 2025 年度存在的其他问题主要为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恒进感应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
募集资金余额为 2.32 亿元(含利息),剩余金额占比为 74.12%,具体如下:
  公司“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的办公楼、厂房及附属设施等主
体工程均由十堰市郧阳区政府指定的十堰城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按照
公司与郧阳区政府签署《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协议书》,项目的厂房和办公
楼由政府垫资代建,交付 3 年后再由公司整体购回厂房、办公楼和土地等资产。
土地由公司采取先租后购的方式进行运营生产。协议约定在厂房及附属设施交付
之日起,公司租赁的厂房及相关设施免租金 3 年。截至目前,公司“感应热处理
设备制造项目(一期)”项目所需厂房、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已完成建设,并交付
公司使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因公司对该项目的厂房、办公楼和土地等资
产尚未完成整体购回,截至 2025 年末,该项目实施进度率为 8.24%。
  公司目前正在就厂房、土地回购的具体回购协议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保荐机
构将会持续跟进相关工作进展,并督促公司待上述事宜取得重要进展后及时公告。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设立在武汉,拟在武汉购置写字楼,增强对高
端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后公司经过多方考察,结合宏观经济情况、房地产市场变
化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审慎选址和购买研发、办公场所。
验区张江路 505 号展想中心 5 层 02 单元(租用)和湖北省十堰市普林工业园普
林一路 6 号(自有)作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详见 2024-046 号公告)。
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该项目实际实施进展以及研发场地的使用安排和运营状况,
经综合考虑并谨慎评估后,决定终止计划在武汉购置写字楼用于募投项目之“研
发中心项目”,将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
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666 号 4 幢 204 室”
(详见 2025-111 号公告)。
  鉴于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及技术工艺的不断变化,为确保研发
成果契合市场发展趋势、新产品符合客户预期,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已有的
竞争优势,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中尚未完成的 6 研发课题实施方案进
行了必要升级与优化,该等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发课题的整体进展,据此,
公司在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的规划建设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详见
  现阶段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依托上述新增及变更后的租赁、自有场地正常
开展研发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集中。未来公司将向钢棒材、板材、带材精密模具、轨道交通、纺织机械制造、
机床制造、航空航天等诸多领域拓展。如果未来公司业务在向其他领域拓展时,
不能迅速适应不同领域工艺的差异化需求,丰富感应热处理机床品种,提供适合
特定领域加工需求的差异化感应热处理机床产品,将面临收入增长放缓的不利影
响。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风电装备、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多个先进制造
领域。目前上述领域发展势头良好,但下游客户所在行业的发展大多与宏观经济
周期相关度较高,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及其周期性波动会对下游产业的结构升级,
以及终端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周转速度及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进
而影响对高档热处理机床的需求。如果未来风电装备、工程机械和汽车制造等下
游行业不景气、增速放缓或下滑,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2,598.56 万元,2025 年度公司
营业 收入为 9,677.61 万元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
观经济、下游需求、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验收条件等外部因素,以及研发周
期、研发强度、管理水平等内部因素都可能影响公司当期业绩,若未来上述因素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多为国内生产风电轴承、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的龙头企业。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下游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发生重大变化,
该等客户的产品需求或主要采购政策亦会受到影响,从而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机械和汽车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为主,其对高档数控感应淬火机床的加工效率、
加工精度保持性、设备兼容性、工艺参数稳定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定制化要求
较高,相较于机床价格,客户更重视机床设备的稳定性、技术先进性、售后服务
响应速度及服务质量,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未来公司将向新市场多
领域拓展,由于不同行业使用的感应热处理机床产品定制化配置有所差异,毛利
率也会有所不同,下游客户结构的变化可能使公司的毛利率有所波动。此外,随
着公司发展规模的不断增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固定成本将不断增加,公司毛利
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我国的热处理技术起步较晚,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技术落后,专业人才较少,
培养人才周期较长。公司在长期的研发、生产经营中积累了自身独有的核心技术
和生产工艺,并培养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和熟练技术员工,但随着行业竞争格局
的不断变化,对专业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有效的留用专业人才,
或者无法从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发生专业
人才流失情况,将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祥成、万美华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70%以上的股
份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分别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
人能够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施予
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
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和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产生不
利影响。
  除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外,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项目”,
该等项目已经取得相应政府部门的审查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公
司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
入使用;“研发中心项目”在 2024 年新增 2 处实施地点后变更 1 处实施地点并
延长“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二、发现存在的问
题及采取的措施”之“(四)其他问题”)。截至目前,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实施
风险依然存在,若该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落地,将可能对项目建设进度、预期效
益实现、以及公司日常的经营发展、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购的通用数控系统组件主要来自于西门子等国际知名品牌,公司在其
基础上进行二次研发淬火机床控制系统。2025 年度公司主要通过西门子的分销
商进行采购,该分销商为国内西门子主要代理商,综合实力强。2025 年度公司
亦从其他代理商采购西门子数控系统组件。公司采购的西门子数控系统组件属于
可以采购日本三菱、我国自产的数控系统组件加以替代。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
现极端情况,则可能因封锁、禁售、限售,导致上述核心部件面临采购困难的风
险,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濛          马 辉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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