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春雪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0 元/股,扣除承
销 和 保 荐 费 3,245.0000 万 元 后 实 际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1,643.86792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4,111.13207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0 月 2 日
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 0006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
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
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莱阳春
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23 年度因该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与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
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备注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80201880006 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烟台分行 77184 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3551010400 年宰杀 5,000 万只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莱阳市支行 33323 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7050166607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莱阳支行 00001357
春雪食品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78010100100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司烟台分行 769248 推广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5902599010 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
股份有限公司 司烟台滨海支行 605 智化改造项目
春雪食品集团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206000916420 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 本次注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5000013333 项目 销
莱阳春雪养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5903948310 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
有限公司 司烟台滨海支行 708 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号为 2060009164205000013333 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向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
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